


作者: 來源: 發表時間: 2026-01-30 21:05

今天下午,《菏澤市城市綠化條例》政策例行吹風會召開,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市城市管理局、市司法局有關負責人出席發布會,介紹《條例》的制定背景、主要內容以及下一步如何施行等情況,并回答記者提問。
敬請關注。

政策吹風會開始

主持人
新聞界的各位朋友,女士們、先生們:
大家下午好!歡迎參加市政府政策例行吹風會。
《菏澤市城市綠化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已于2025年12月26日經菏澤市第二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于2026年1月25日山東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批準,將于2026年3月1日起施行。
為使社會各界更好地了解《條例》的制定背景、主要內容以及下一步如何施行等情況,我們召開本次政策例行吹風會,并非常高興地邀請到了: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劉清暉先生;市城市管理局黨組成員,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支隊支隊長高冠山先生;市司法局二級調研員劉香義先生;共同解讀《條例》,并回答記者提問。
參加今天新聞發布會的有:省駐菏新聞機構、市各媒體和新聞網站的記者朋友。
主持人
首先,請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劉清暉先生介紹《條例》制定的基本情況。

劉清暉
新聞界的各位朋友,女士們、先生們、同志們:
大家下午好!
首先,對大家前來參加這次新聞發布會表示熱烈的歡迎!對大家長期以來對人大立法工作的關心、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謝!1月25日,山東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批準了《菏澤市城市綠化條例》,該《條例》將于今年3月1日起開始施行。下面,我就《條例》的有關情況,向大家作簡要介紹。
一、《條例》制定的必要性
一是推進現代化城市建設的必然要求。城市綠化是高品質現代化城市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通過立法保障城市綠化事業健康發展、提升生態文明水平,對于加強城市生態環境治理、營造良好人居環境、增強居民生活幸福指數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二是強化城市綠化規范管理的迫切需要。城市綠化涉及面廣、權責復雜、區域發展不平衡,亟須立法予以規范和促進。當前,我市城市綠化工作中還存在著管理不夠規范、破壞綠地現象頻發等問題,導致多年來綠化建設的成果難以得到有效鞏固。因此,通過立法為城市綠化事業健康發展保駕護航十分必要。三是完善我市城市綠化管理法律體系的重要舉措。現有上位法難以全面覆蓋菏澤本地實際情況,迫切需要制定針對性強的地方性法規,填補制度空白,實現城市綠化管理工作的法治化、常態化、規范化。
二、《條例》的制定過程
經市委批準,市人大常委會將《條例》列入2024年地方立法調研預備項目,2025年列為正式審議項目。根據立法程序要求,市城市管理局起草了《條例》初稿。8月6日,經市政府第65次常務會議研究通過,形成了提請市人大常委會審議的法規案。8月22日和10月24日,市人大常委會先后進行了兩次審議,對各方面內容進行了深入討論和修改完善。12月26日,市二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表決通過了該《條例》,今年1月25日,山東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批準了該《條例》。
在立法過程中,市人大常委會高度重視,充分發揮主導作用,創新工作舉措,深入推進“開門立法、科學立法、民主立法”,確保立法工作扎實有序、高質高效開展。一是深化調查研究。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孔祥巖帶領法工委、市城市管理局等有關同志組成調研組,赴安徽六安、江西九江等市,學習外地城市綠化立法工作先進經驗;深入成武、單縣等縣區開展實地調研,摸排城市綠化工作存在的突出問題,研究破解立法難題。二是優化立法機制。召開了我市自2015年取得地方立法權以來的首次立法聽證會,邀請市民群眾、企業代表、行業律師、專家學者及基層執法人員等11人作為陳述人,同時有12名旁聽人員和多家新聞媒體共同參與,以公開聽證的方式聽取各方面的意見,凝聚立法共識。三是廣泛凝聚民意。先后開展了三輪面向社會公開征求立法意見建議,積極調動各方面參與立法的積極性,用好基層立法聯系點,暢通“民意直通車”,共征集來自市政府相關部門、各縣區人大、15家基層立法聯系點、22名立法咨詢員等多方面的意見建議200余條,吸收采納80余條,確保立法更接地氣、更重實情、更合民心!
三、《條例》的主要特點
一是立足本地實際,彰顯地域特色。《條例》規定,規劃建設各類公園綠地時,應當根據本地特點,借助原有地形、地貌、水體、植被和歷史文化遺址等自然、人文條件進行;鼓勵科學栽植牡丹、芍藥、木瓜等本地特色植物,建設特色公園,彰顯牡丹之都城市風貌。
二是壓實養護責任,推行精細管理。《條例》通過列舉的形式明確城市綠地養護管理責任,將綠地劃分為政府投資建設的公園綠地、道路綠地等公共綠地,單位附屬綠地和單位管界內的綠地,居住區綠地等三大類,逐一明確養護管理責任主體。針對與居民生活密切相關的居住區綠地,區分不同情形細化責任,同時增設兜底條款,避免出現管理空白。
三是堅持過罰相當,杜絕簡單執法。在法律責任設定上,《條例》采用梯度化處罰標準,針對未造成損害的違法行為不予處罰,引導相關部門以教育、管理為主,避免“以罰代管”,助力優化營商環境;針對附屬綠化工程未按期完成的情形,設置分步處置措施,強化督促落實;針對損壞城市樹木花草、綠化設施的行為,明確“懲戒與修復并重”原則,確保綠化資源得到有效保護。
朋友們,《菏澤市城市綠化條例》的頒布實施,是落實中央城市工作會議精神,推進我市“城市擴容提質工程”的重要法治保障,抓好《條例》的學習宣傳、貫徹實施,是我們義不容辭的責任和義務。下一步,市人大常委會將認真履行監督職責,綜合運用聽取專項報告、開展執法檢查、專題詢問等多種方式,加大監督力度、強化跟蹤問效,推動《條例》各項規定落地見效,促進城市綠美融合發展,為建設生態宜居的現代化菏澤保駕護航!
我就介紹這些。謝謝大家!
主持人
感謝劉主任的介紹。下面,請市城市管理局黨組成員,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支隊支隊長高冠山先生介紹《條例》的主要內容。

高冠山
各位新聞界的朋友:
大家下午好!
首先,我代表市城市管理局向參加本次新聞發布會的各位朋友表示熱烈歡迎。感謝大家長期以來對我市城市綠化工作的熱情關注和大力支持。城市綠化是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載體,是改善人居環境、彰顯城市特色、增進群眾福祉的關鍵舉措,更是展現“牡丹之都”城市風貌、提升城市綜合競爭力的重要名片。《菏澤市城市綠化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是我市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生態文明建設的系列決策部署,立足菏澤實際、回應群眾期盼、規范綠化管理而制定的專門地方性法規,對于以法治力量守護綠色家園、推動城市綠化高質量發展、加快建設生態優美的現代化菏澤,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下面,我就《條例》的立法基礎、主要內容及下步實施計劃等情況向大家作簡要介紹。
一、《條例》立法基礎
近年來,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生態文明建設,黨的二十大報告明確提出“推動綠色發展,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對城市生態建設提出了更高要求。省政府先后出臺多項政策文件,部署推進城市綠化精細化管理、綠道系統建設、鄉土植物推廣等工作,為地方立法提供了堅實政策支撐。省內濟南、青島等市已先后出臺城市綠化地方性法規,將成熟實踐經驗上升為制度規范,為我市立法提供了有益借鑒。
當前,我市正全力打造“牡丹之都·生態菏澤”,城市綠化工作取得顯著成效,但對標生態文明建設更高標準和群眾對優美環境的新期待,仍存在綠化規劃剛性不足、養護管理責任不清、違法行為懲戒力度不夠、特色風貌彰顯不突出等問題。《條例》的制定出臺,既是貫徹落實上級決策部署的必然要求,也是破解我市綠化工作瓶頸、鞏固綠化成果的現實需要,更為全市城市綠化工作提供了明確的法律依據和行動指南。
二、《條例》主要內容
《條例》共五章四十二條,內容涵蓋總則、規劃和建設、保護和管理、法律責任、附則,立足“堅持生態優先、固化實踐經驗、突出菏澤特色、強化務實管用”的整體思路,重點規范三方面內容。
一是強化規劃引領,筑牢綠化建設制度根基。明確城市綠化堅持“以人為本、生態優先,科學規劃、因地制宜”原則,要求依據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編制綠地系統規劃,嚴格劃定城市綠線并實行剛性管控,嚴禁擅自改變綠化用地性質。細化建設項目綠化用地指標管理,明確附屬綠化工程與主體工程“同步規劃、設計、施工”,規定綠化完成時限不得遲于主體工程投入使用后的第二個年度綠化季節,從源頭保障綠化建設質量。結合菏澤特色,鼓勵科學栽植牡丹、芍藥等鄉土花卉,建設特色公園和綠道系統,彰顯“牡丹之都”風貌。
二是聚焦精細管護,健全長效治理機制。明確分級分類養護責任,區分政府投資綠地、單位附屬綠地、居住區綠地等不同類型,細化養護管理主體和職責,推動形成“誰主管、誰負責”的管護體系。建立永久性綠地保護制度,對公園綠地、濕地、成片林等重點區域實行嚴格保護,其確定和變更須經同級人大常委會決定并向社會公布。針對飛絮治理、冰雪清除、管線避讓等群眾關切問題,制定針對性措施,推廣精細化養護技術,提升綠化管理專業化水平。
三是構建多元共治,強化執法監督保障。健全部門協同機制,明確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與公安、自然資源和規劃、住房城鄉建設等部門的職責分工,完善信息共享、案情通報、案件移送制度,形成監管合力。暢通群眾參與渠道,鼓勵單位和個人以投資、認建、認養等形式參與綠化工作,明確公眾對損害綠化行為的勸阻、投訴和舉報權利,完善投訴舉報處理機制。細化法律責任,對擅自占用綠化用地、砍伐樹木、損壞綠化設施等行為設定梯度罰款額度,強化制度剛性約束,確保《條例》落地見效。
三、下步實施計劃
市城市管理局正研究制定《條例》宣傳貫徹實施方案,重點抓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多維宣傳解讀,充分利用報刊、廣播、電視、新媒體平臺等載體,通過政策解讀、案例宣講、公益廣告等形式,全方位宣傳《條例》內容,營造“人人知法、人人護綠”的濃厚氛圍。牽頭組織全市住建、城管、自然資源等相關部門及縣(區)工作人員開展專題培訓,確保準確掌握《條例》條文內涵和執行要求。二是強化督導落實,建立《條例》實施情況跟蹤評估機制,加強對綠化規劃執行、養護管理、執法查處等工作的監督檢查,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的綠地率控制標準對城市建設項目綠化用地指標進行審查,重點查處擅自占用城市綠化用地、砍伐遷移樹木、損壞綠化設施等行為。三是依據城市綠地系統規劃制定年度城市綠化建設和養護管理計劃,充分利用城市騰退地和邊角地、廢棄地、閑置地等地塊,推進建設各類公園綠地,并合理配置游覽、休息、健身、科普宣傳等設施,實現園林功能與群眾需求精準匹配。
城市綠化是全民共享的民生工程,離不開社會各界的共同參與。誠摯希望各位媒體朋友持續關注《條例》的貫徹實施,多宣傳、多解讀、多監督,帶動全社會共同守護我們的綠色家園,讓“牡丹之都”天更藍、地更綠、景更美,為菏澤高質量發展增添生態動能。
主持人
感謝高支隊長的介紹。下面進入記者提問環節,請各位記者朋友圍繞今天吹風會的主題進行提問,提問前請舉手示意,并先通報一下所在的新聞機構名稱。請提問。
魯網記者
剛才劉主任在發布時提到,《條例》的一個特點是堅持過罰相當,能否請介紹一下,在《條例》法律責任的設定過程中,有哪些具體考量?謝謝。
劉清暉
感謝這位記者朋友的提問。法律責任是《菏澤市城市綠化條例》的重要組成部分,在設定法律責任過程中,市人大常委會專門組織召開了立法聽證會,重點就條例的行政處罰條款聽取了各方意見。11名陳述人圍繞聽證事項,分別從行業監管、基層執法實踐、群眾切身利益、法律專業視角等維度發表意見并展開討論。法工委根據各方意見深入分析研判,作了進一步修改完善。主要把握了以下三個方面的原則:
一是踐行依法立法,維護法制統一。為避免機械照搬、照抄上位法,在《條例》第三十五條設定了銜接條款;參照《山東省城市綠化管理辦法》,《條例》第三十八條規定,“擅自占用城市綠化用地的,責令限期退還,恢復原狀,可以并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確保行政處罰與現行有效法律、行政法規保持協調一致。
二是堅持問題導向,突出地方特色。設定法律責任時,立足我市實際,堅持問題導向,著重在保護綠化成果上下功夫。比如,《條例》第二十六條以逐項列舉的方式明確了城市綠地內的禁止行為,將在綠地內開墾種植、飼養動物,向樹穴、樹池、綠化帶內傾倒熱水、油污、化學物品等有毒有害物質,違反相關標準和技術規范修剪、移植樹木花草等行為納入管理范疇,明確規定造成損害的處罰標準。這些法律責任的設定既是對上位法的補充和細化,又提升了解決城市綠化管理中實際問題的可操作性。
三是多措并舉,強化責任追究。在法律責任章節,《條例》除了設定罰款等處罰措施外,還結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等上位法的規定,規定了“造成損失的,應當負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在城市綠化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對負有責任的領導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等內容,從而增強了法規的剛性約束。
回答完畢。
主持人
山東商報記者
《條例》作為菏澤市首部專門規范城市綠化工作的地方性法規,它的頒布實施具有哪些重要現實意義?能否介紹一下?謝謝。

劉香義
感謝這位記者朋友的提問。《條例》的制定,是菏澤市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落實國家和省關于城市綠化工作決策部署的重要舉措,也是立足我市城市發展實際、破解綠化管理難題的現實需要,更是推進法治菏澤建設、以法治手段保障生態文明建設的具體實踐。《條例》的頒布實施,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和長遠影響。
一是填補立法空白,構建法治體系。這是我市首部專門規范城市綠化工作的地方性法規,涵蓋了城市綠化規劃、建設、保護、管理全鏈條,明確了各方權利義務和法律責任,結束了以往綠化工作依賴政策文件、缺乏剛性約束的局面,實現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為推進城市綠化法治化提供了根本遵循。
二是強化剛性約束,守護綠化成果。《條例》通過劃定城市綠線、明確綠地率標準、嚴格禁止毀綠占綠行為等規定,進一步強化了城市綠化的剛性管控,能夠有效遏制各類破壞綠化的違法行為,切實保護來之不易的綠化建設成果,讓城市的綠色可持續發展。
三是推動高質量發展,彰顯城市特色。《條例》立足菏澤實際,突出“牡丹之都”城市風貌,鼓勵科學栽植牡丹、芍藥、木瓜等特色植物,建設特色公園,將地域文化與綠化建設有機融合。同時融入海綿城市、立體綠化、綠地開放共享等新理念,引導城市綠化從“量的積累”向“質的提升”轉變,助力打造宜居宜業宜游的現代化城市。
四是凝聚共建合力,營造良好氛圍。《條例》明確了政府主導、全民參與的原則,鼓勵單位和個人以投資、捐資、認建、認養、志愿服務等形式參與城市綠化工作,同時暢通投訴舉報渠道,讓市民成為綠化工作的參與者、監督者和受益者,形成“政府主導、部門協同、社會參與、全民共治”的良好格局。
值得一提的是,《條例》的制定過程嚴格遵循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原則。先后開展了多輪次的專題調研,廣泛征求了企業、市民、專家學者、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社會各界的意見建議,召開了立法聽證會和專家論證會,充分吸納合理建議,對草案進行了多次修改完善,確保《條例》符合菏澤實際、貼合群眾需求、具有可操作性,真正做到了“立法為民、立法靠民”。
回答完畢。
主持人
齊魯晚報記者
《條例》將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請問作為綠化行政主管部門,將采取哪些措施來確保《條例》落地見效、切實發揮作用?謝謝。
高冠山
感謝記者朋友的提問。《條例》的頒布是第一步,更重要的是抓好貫徹實施,把法律條文轉化為推動城市綠化工作的實際成效。距離《條例》正式施行還有一個多月時間,我們將以高度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從宣傳、配套、執法三個方面扎實做好準備工作,全力推動《條例》落地生根、開花結果。
一是加強宣傳解讀,營造濃厚氛圍。我們將把《條例》宣傳作為當前的重要工作,制定專項宣傳方案,通過局官網、微信公眾號,并邀請電視臺、報刊等新聞媒體,系統宣傳《條例》內容,引導廣大市民參與城市綠化建設及監督,提高全社會愛綠護綠意識,讓《條例》家喻戶曉、深入人心,引導全社會形成“學習條例、遵守條例、維護條例”的良好氛圍。
二是完善配套制度,強化支撐保障。我們將加快推進配套制度建設,確保《條例》實施后各項工作有序開展。一方面,梳理整合現有政策,對與《條例》不一致的現行政策、規章制度進行清理修訂,確保政策法規銜接一致。另一方面制定有關貫徹執行條例的辦法、標準、規定、實施細則等,通過完善配套制度,切實提高條例的可操作性;明確并公布條例的適用范圍,劃定綠線責任區,明確管理責任;制定綠地規劃等,為搞好城市管理提供可靠依據,確保《條例》實施后各項工作平穩過渡。
三是夯實工作責任,強化執法保障。我們要把貫徹實施條例,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強化工作責任,分層開展培訓,組織全市住建、城管、自然資源等相關部門及縣(區)工作人員開展專題培訓,按照條例規定做好各項管理、服務、執法工作,嚴格落實執法責任制,強化行政執法領導責任,督促執法主體自覺接受上級監督和社會監督,圍繞條例進一步規范行政執法行為。通過規范嚴格的執法,使市民群眾自覺遵守、自覺參與、自覺維護綠化保護管理各項工作,從規范自身行為做起,共創美好生態環境。
回答完畢。
主持人
感謝各位發布人對《條例》的解讀和對記者問題的解答,也感謝記者朋友的參與。城市綠化與人民福祉緊密相關,也關系著城市的可持續發展。《菏澤市城市綠化條例》作為我市首部專門規范城市綠化工作的地方性法規,為我市城市綠化事業科學發展提供了有效法治保障,對于進一步增強全民保護綠化的法律意識、加快建設生態優美的現代化菏澤有著積極的作用。希望各新聞媒體充分發揮自身優勢,多角度、多形式對《條例》進行深入解讀和宣傳報道,為《條例》的貫徹實施提供輿論支持,讓這一惠及民生的法規更好地落地生根,勾勒出菏澤最美的城市底色。
今天的政策吹風會到此結束,謝謝大家!
(圖片攝影 李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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